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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河湖长+检察长+警长” 守护一河清水向东流
2024-01-26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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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26

 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、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中监督职能作用,持续深化“河(湖)长+检察长+警长”协作机制,凝聚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,着力提升河湖环境治理工作质效,近日,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市级河(湖)长马丽同志带领中卫市、中宁县两级检察机关、河长办、公安局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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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巡河组一行先后来到辖区黄河、清水河、红柳沟、天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,实地察看河湖上下游、左右岸河流保护、日常管理、沿岸卫生等情况,重点检查周边环境是否存在非法排污、非法采砂、河道内违法搭建构筑物等妨碍行洪安全问题,并就此前巡河活动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否整改到位、是否出现反弹进行“回头看”。同时,听取市县两级“河(湖)长+检察长+警长”工作机制落实情况,并进行深入交流探讨。巡河过程中,马丽同志还倡导周边群众,当好公益“监督员”“保护员”,凝聚协同保护合力,切实承担起共同保护生态的责任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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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黄河保护法,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,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,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机制,持续健全“河(湖)长+检察长+警长”协作机制,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项行动,强化检察监督,聚焦水域环境保护薄弱环节,对症下药、靶向整治,切实推进黄河流域全形态、全链条、全流域治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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